教育部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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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如行文單位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7年6月14日
發文字號:臺教高(四)字第1070079320A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無附件
主旨:為建立學生正確信用觀念,請貴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案,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灣銀行107年5月25日銀債管乙字第10700027661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貴校於學生畢業離校前,向其宣導就學貸款之權利與義務,俾使學生屆期依約還款,以建立學生積極管理就學貸款之態度與能力;另學生如有還款困難,可善用緩繳貸款本金及延長償還貸款期限等協助措施,以維護自身權益,並減少逾期放款及呆帳之發生。
正本:各公私立大專校院(國立空中大學、高雄市立空中大學除外)
副本:臺灣銀行
TO:各系系辦及畢業班班導師
惠請轉知畢業班之就學貸款學生屆期依約還款,相關協助措施詳見臺灣銀行就學貸款網站:https://sloan.bot.com.tw/newsloan/login/SLoanLogin.actio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