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預警退選公告
公告事項: 一、實施方式: (一)期中考後學習評量欠佳學分數超過當學期應修習學分數二分之一或 四科不及格之同學,或上一學期成績曾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之同學。 (二)欲申請課業預警退選者,得至教學業務組領取申請書,經導師、授課 教師與系主任同意簽名或蓋章後憑辦。 二、辦理預警退選時間:104年05月13日至104年06月02日止【逾期不受理】。 三、辦理預警退選需檢附下述資料正本以便查核: (一)當學期期中成績二分之一學分不及格者:期中成績單。 (二)當學期期中成績四科不及格者:期中成績單。 (三)上一學期成績曾二分之ㄧ學分不及格者:1.期中成績單及2.上一學期 成績單(或歷年成績單)。 四、學生辦理預警退選後之學分數,不得低於該學期應修最低學分數: (一)學院部:大一至大三、二技一:16學分,大四、二技二:9學分。 (二)延修生:開學選課學分數在9學分以上者,最低得申請減至9學分。 五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學業務組。 瀏覽數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