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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輔系注意事項
一、
(一) 各系學生得自二年級起申請修讀輔系,但四年級則不得申請修讀輔
         系。
(二)  學生申請修讀輔系,須於公告期間內,填具申請書,送請導師及系主
         任簽註意見後,再送請輔系依各系所標準進行審核,各系並將同意
       
         輔修之學生名單,送交教學業務組彙送教務長核准,並公告之。
(三)  申請輔系者,得至教務處教學業務組網頁文件下載區下載申請書。
二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(星期五)止。
三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學業務組承辦人連絡電話:5115(鄭小姐)、5116
(黃小姐)、5117(陳先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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