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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申請雙主修注意事項
一、
(一) 凡本校四年制學士學位班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,成績優異,得自
第二學年起,申請加修其他性質不同學系為雙主修。
(二) 申請修讀雙主修學生,其前一學年每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八十
分,或其成績名次在該班學生人數百分之十以內,且操行成績在八
十分以上。
(三)申請修讀雙主修之學生,須於公告期間內,填具申請表,送請導師及
主學系主任簽註意見後,再送請加修學系依各系標準進行審核,各系
並將同意雙主修之學生名單,送交教學業務組彙送教務長核准,並公
告之。
(四)申請雙主修者,得至教務處教學業務組網頁文件下載區下載申請書。
三、辦理時間:即日起至105年6月24日(星期五)止。
四、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學業務組承辦人連絡電話:5115(鄭小姐)、5116
(黃小姐)、5117(陳先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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