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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快捷精密機械碩士研究計畫」獎助辦法(報名期限至9/30)
一、目的:
為獎勵就讀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之清寒優秀學生,努力奮發向上,安心就學,
爭取傑出表現,特設此獎學金。
二、獎助範圍及條件:
設籍臺中市或就讀於臺中巿公私立大學之清寒優秀學生,學年成績平均符合下列資
格者:
(一)
1.研究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。
2.未受申誡以上或未受校規之處分者。
3.軍訓及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。(免修或選修者除外)
4.操行七十分以上者。
(二)
1.大學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,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。
2.未受申誡以上或未受校規之處分者。
3.軍訓及體育成績在七十分以上者。(免修或選修者除外)
4.操行七十分以上者。
(三)特殊表現獎:大專院校參加國際性(科學、創意、技能、藝術)比賽名列前矛,
由各單位推薦甄選者。
(四)家庭變故,急需幫助者。
三、獎學金獎助名額及金額:
1.研究生(博士班或碩士班):每學年每名30,000元(3名)。
2.大學生:每學年每名20,000元(10名)。
3.特殊表現獎:每學年每名50,000元(2名,個人或團體)
4.家庭變故,急需幫助者,授權董事長及執行長先行處理後,送董事會備查。
四、申請手續:
申請上列獎學金者,應將下列文件本會審查。
1.申請書一份。
2.學生證影印本一份。
3.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。
4.身分證影印本一份(正反面。
5.學校老師或系主任推薦意見書正本一份。
6.其他有助於本會審查之佐證資料。
五、報名方式:
一律通訊報名(42953台中市神岡區和睦路一段887巷42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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