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力機械工程系(含機械與機電工程博士班、碩士班、碩士在職專班)
博士學位考試相關流程:(請依序進行)
108年4月更新
步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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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明(或依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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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限(或時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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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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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提出學位考試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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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請時應填具「學位考試申請書」,並繳交「論文初稿」、「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檢測結果」及「博士學位考試資格審查表」(已審核通過)。
2.口試委員人數五至七人,其中校外委員須至少三分之一 (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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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
十一月三十日止。
第二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四月三十日止。
※準畢業生不得於申請時間開始前口試(延畢生不在此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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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申請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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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
提出學位考試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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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學位考試口試確定表請於確定日期十天前繳交至系辦。
2.將「學位考試確定表」、「學位考試成績表」及「聘函」電子檔E-MAIL至系辦信箱pme@nfu.edu.t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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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一月二十一日止。
第二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七月二十一日止。
請將三個附件存在同一word檔案裡→檔名範例:
學號+姓名+口試日期
19754100王小明10005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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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確定表
學位考試成績表
聘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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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
領取「領款收據」、「聘函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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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「聘函」由申請人提供填寫完整之電子檔,再由系辦列印;「領款收據」由系辦製作列印。
2.請於口試前1-2天至系辦領取「聘函」、「領款收據」。
3.口試一週前,公佈口試時間、地點、論文題目及口試委員於公布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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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
舉行學位口試當天準備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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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文件:
1.「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」
2.「口試委員會審定書」
3.「學位考試成績表」--由指導老師填寫平均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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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一月三十一日止。
第二學期自完成註冊手續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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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
口試委員會審定書
學位考試成績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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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
學位口試結束後繳交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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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至系辦文件:
1.「領款收據」
2.「學位考試論文評分表」
3.「學位考試成績表」
4.「口試委員會審定書」經系主任簽章後,自行保留並掃描裝訂至論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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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
填寫中英文論文題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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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登入校務eCare-研究所論文題目登錄中英文論文題目。登錄網址:https://ecare.nfu.edu.tw/
2.登入前請確定「學位考試總評分表」之中(英文)論文題目,與上傳圖書館電子學位論文系統完全相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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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
論文定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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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封面顏色統一 系辦指定。
(上亮膜加書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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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,則學位考試為不及格,並依規定退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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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
離校手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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須完成事項:
1.論文上傳國家圖書館,繳交論文(論文需有貼上浮水印)四冊(一冊本系收藏,三冊本校圖書館陳列)。
2.繳回借用物品,如碩士服等。
3.離校手續單須先經指導教授簽章,以確定是否可離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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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學期開學日之前完成離校手續(以學校教務處公告為準)。若未於期限前辦理離校手續,須再辦理註冊後,始可再辦理離校手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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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書館網頁下載浮水印(http://cetd.lib.nfu.edu.tw/main/index)
電子檔案規格、轉檔與上傳說明à如何製作浮水印 和 ETDS檔案規格說明
教務處離校手續說明(http://academic.nfu.edu.tw/files/14-1011-977,r76-1.php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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